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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执法箱 执法过程“全程留痕”

    移动执法箱 执法过程“全程留痕”
      在行政执法事件中,公众如果对执法细节有异议,执法部门如何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执法全过程记录。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全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之一,沈阳市工商局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在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全过程都有记录有争议有据可查
      在以往诸多产生争议的行政执法事件中,当公众对执法细节产生质疑时,执法部门常难以拿出执法全过程的完整记录进行回应,主要原因在于执法过程不记录、记录不完整、记录方式过于单一、记录不规范等。这一方面不利于保障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确定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试点单位之后,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践。在这项试点工作中,市工商局在整合原有的企业登记注册系统、日常监督管理系统、投诉举报处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等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一套制度实现规范记录,搭建起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督平台实现监督记录,搭建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平台实现智能记录的“一制度两平台”工作系统。
      建智能化监管执法移动终端
      市工商局研发应用了移动执法箱,把推进全过程记录引入智能化、高效化的实践轨道。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是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市工商局在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进程中坚持从执法不扰企、记录不添乱的预期出发,开发应用了监管执法移动终端,设计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最为关键的行政检查环节的智能检查系统,列出了任务下达、要点提示、现场指导等多个应用模块,通过一键式操作,大幅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特别设置评价功能企业可对执法人员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个人全年工作考核范围。而所有的检查过程及结果的文字、音像记录,均会以即时记录的状态上传至系统后台。
      对执法过程可实现回溯监管
      为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沈阳市工商局搭建了全新的监督平台,把全过程记录提升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实施高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具有不可随意作为的严肃性,通俗地说,就是对执法过程中的文字、声音、图像不能随意更改,每一个流程都有监管平台进行有效监督。为了提高记录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度,创建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回溯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对全部执法活动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归集、处理、分析,对所有执法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进行监督管理。通过这种监管机制,形成了执法与记录并进,记录与监督同行,证据与留痕共存,如果对执法行为有异议,可回溯、可追责、可纠错。
      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立规矩
      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规则》,工作规则中针对执法记录中的每一个环节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记录节点,要求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主要节点进行客观记录。二是明确文字记录、动态记录、留痕记录三种形式。三是明确记录工具,要求执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带移动执法箱包含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记录设备。四是明确特殊处置方式,对当事人有异议可能造成投诉上访的、拒绝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引发突发事件的恶性行为,执法人员必须对动态记录资料进行长期保存。五是明确涉密规定,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资料,必须按权限进行严格管理。六是明确责任追究,对全过程记录不作为、记录碎片化、擅自删改记录内容等各种违规行为,按《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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