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装备箱助力“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的探索之路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如何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何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这是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摸索,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首先配备移动执法装备箱,开展网上办案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操作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全面掌握系统运行和设备操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标准要求,熟练运用系统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其次就是安装手机端APP。按照要求统一安装“济宁执法”手机端APP,配备胸卡式移动执法记录仪20台,实现“电子亮证”。移动执法终端与PC端办案系统同步,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执行程序的“零距离”呈报和审批,对执法现场的调查取证和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并上传至数据采集设备。最后就是推动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所有执法办案文书和证据材料在网上传输流转的同时,自动进行电子化存储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同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交流,总结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各科室、中队建立月报制度,及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推动网上办案系统运行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截止到2020年12月底,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结各类处罚案件560余件,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有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品牌不断得到加强。